「跨國同志怎結婚? -超荒謬篇-」
#跨國還沒可能結婚
昨天我們陪一對港澳的跨國同志朋友去試結婚登記,基於我們跟祈大哥的判決,看看有沒有辦法登記成功,如果不成功又會遇到什麼問題跟說辭,在登記的過程中,讓我想到這2年多來滿滿的各種結婚荒謬,那些因為內政部的怠惰而對跨國同志伴侶的傷害與羞辱。
昨天其實發現了一個可能是新的登記方法,因為我們的判決後,戶政事務所跟我們說內政部給了新的指引,如果情況跟我們一樣的人,就可能個案申請,在下面的組圖我再說明;再想到這2年多來,我們為了結婚上法院,有人為了結婚去醫院,本來應該在戶政事務所$50跟15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,但跨國同志就是要比別人付出百倍千倍的成本,而且最後還得要讓我們結婚,明明這件事就是應該去做,也總得一天要做,卻數百對的跨國同志伴侶虛耗著時間與金錢,去爭取應該屬於大家的婚姻。
昨天我跟那對去登記的朋友,因為戶政提出了新的辦法,會像我們考慮到台灣是不是常居地的問題,所以要我們準備一份「出入境紀錄證明」,看到那2張A4,密密麻麻10年以上的出入境紀錄,每個日期都是連續的,10/8日出境,10/8日入境、2/12出境、2/13入境,滿滿上百次的出入境,見證了十幾年的感情,我聽到他解釋為什麼日期都連在一起,我眼淚直流。
「我沒有地方可以回去呀,這裡就是我們的家,來得及就早上出境下午飛回來,來不及就在機場睡一晚,不然也沒辦法呀,本以為同婚過了,我們這樣的生活就可能結束了。」
10幾年,不是10幾天,過著10幾年沒有健保、一份薪水兩人用,如果不是愛,那還有什麼東西讓人可以堅持那麼久?
在地獄其中不可怕,在地獄總有一天會習慣的,就像同志過去都可以生活那麼久,可以好好活著那麼久,但這兩年最可怕的地方是「你在地獄中看到一絲希望」,你很想努力去抓那條蜘蛛絲,很想可能爬上地面,很想可能活得好一點,但一次又一次的重摔,而頭上看到的希望讓你一次又一次的嘗試,在同婚通過後,這是跨國同志伴侶的困境,在絕望裡我們曾經不敢想像,但看到希望卻我們不能觸摸。
為什麼我們結了婚還要繼續爭取,因為看到這樣的事,任誰都會眼淚直流不是嗎?那份純粹的愛,那些由愛而生的日子,那些因為愛奮不顧身的日子,任誰都一定會挺身而出,也許除了一直視若無睹的 內政部 吧。
以下是是我們曾經結婚的方法,這都不是玩笑,而是一次又一次,為了愛而甘願接受不公、甘願接受危險的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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